去年以来,为了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国家接连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资生产、促进农资流通、保证农资供应、稳定农资价格的政策措施,对进一步保证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抑制市场价格的过快上涨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化肥价格还是涨了起来。奇怪的是,一些正规的化肥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声称,利润不仅没有增加,反而下降了。
从一些地区和企业反映的情况看,政策在实施中变了味。比如,国家明确规定,给予化肥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50%的优惠政策,可是有的企业去年的增值税到现在还没有返回,有的企业虽然返回了,却又被地方上拿走一块。
比如,去年安徽化肥企业四方集团获得的计划用煤(购入价比市场价略低)额度为20万吨,事实上兑现率只有一半,企业不得已花高价买煤来维持正常生产。
再比如,国家对化肥企业实行优惠运价,但某些地方的铁路部门以运力紧张为由,让企业等车皮,有的还要收取“点装费”。国家为化肥企业规定的优惠电价为每千瓦时0.341至0.356元之间,但实际上有些地方的企业付出每千瓦时0.371元。别小看这2分钱的差价,企业为此一年要多付电费数百万元。
行政部门收取的名目繁多的费用,也给肥价上涨推波助澜。据一家公司介绍,自1999年起,某地土肥总站要求复混肥料生产实行登记制度。从办理临时登记证到最后的正式登记,每个浓度的复混肥料合计约需2.35万元。这家公司的负责人认为,对复混肥浓度品种登记是不合理的行政审批行为。
如此算来,因为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被层层盘剥,企业要花费大量的“冤枉钱”。企业把这些“冤枉钱”计入成本,变成价格,最终受害的还是农民。套用农民的一句话说:“经是好经,可惜被歪嘴和尚念歪了。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农业和农村工作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努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是农民在农业生产中的主要支出。必须切实采取措施,搞好化肥等农资生产和供应,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证农资价格的基本稳定。
要保护好农民利益,关键是落实好国家的优惠政策,不能让政策变了味。一是要切实组织好化肥生产调度和运输协调。当前,煤、电、油、运等供应总体依然偏紧。各级负责经济运行的部门和各生产企业,需要进一步加强调度,精心组织,最大限度地把化肥生产潜能发挥出来。二是要认真落实化肥用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各级政府要引导煤炭和化肥生产企业以大局为重,严格执行国家对部分煤炭价格的临时干预措施。三是充分发挥流通环节的桥梁作用,保障农资市场供应。四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国家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落实到农民头上。 (2005-05-26 来源:新华社 作者:葛如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