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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农机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
2009-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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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农机字[2009]200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委、农机(农业)局: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加快实施农机惠农政策,根据《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省农委决定在全省开展落实农机各项惠农政策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目的 加强对全省农机各项惠农政策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操作行为,促进农机各项惠农政策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真正把国家的惠农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到农民手中。 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1、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2、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情况; 3、机械深松、深翻作业补贴完成情况; 4、其它农机惠农政策和项目的落实情况; 5、当前农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监督检查方法 1、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按照《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2、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检查验收继续按照“吉农机办[2008]9号《关于开展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执行; 3、机械深松、深翻作业补贴情况,按照吉林省大型机械深松深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检查验收办法执行。 四、监督检查组人员及检查地点 第一组组长:成 洪 成员:赵继春 郑建东 侯占廷 闫成林 苑志坚 检查地点: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 第二组组长:翟延华 成员:贾志翔 文 斌 艾青瑞 曹纯华 宋 波 检查地点:四平市、松原市、白城市 第三组组长:郑铁志 成员:尹思源 韩 辉 王延森 李 立 牛学智 检查地点: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 五、监督检查时间 第一次为4月中旬至5月下旬 第二次为9月中旬至10月下旬 六、相关要求 1、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农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监督检查内容和有关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机具档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汇报,并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2、参加检查的人员要求熟悉财农两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监督管理办法》以及2009年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和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掌握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3、监督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次监督检查完成一周之内提交检查报告,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跟踪监督,限期整改。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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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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