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新闻资讯 政策法规 科技推广 安全监理 教育培训 农机维修 农机服务 农机机构  
 
  您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请选择字号【 】 
 
关于开展 “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财政专项计划”农机化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2005-8-15

农机科〔2005〕33号


各标准项目承担单位:
  自1999年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启动“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财政专项计划”以来,我国农业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得到显著加强。农机化行业共承担了147个标准制修订项目。按照我部标准清理和2005年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我司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农机化行业“农业标准制修订财政专项计划”项目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项目清理。请各标准项目承担单位梳理1999年-2004年承担的标准制修订项目,并报以下材料:
  1.提交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检查工作过程、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
  2.填写项目清理统计表,内容包括:批次、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金额、项目任务书签订日期、应完成日期、送审日期、日前标准进展阶段(起草、征求意见、送审、报批、发布)、项目承担单位、首席专家姓名、联系电话、上级部门(为项目任务书中的上级签章部门)、未如期完成的原因说明等共16项。表格从中国农机化信息网上下载。
  请于2005年9月1日前将项目进展报告和项目清理统计表报送全国农机标委会农机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二、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2003年底之前下达的项目必须在2005年9月15日前完成送审工作, 2004年下达的项目必须在2005年11月30日前完成送审工作。未如期完成任务的项目单位,2006年标准项目预算一律不再考虑。极少数确需进一步验证、不能如期完成的,要书面说明理由并明确完成时间。
  三、做好接受全面审计的准备工作。今年9月国家审计署要对我部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进行全面审计,请各单位对照《农业行业标准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于8月31日前认真完成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清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
  联系单位:全国农机标委会农机化分技术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小八里庄2号
  邮 编:100021
  联 系 人:王松
  电 话:010-67343740
  电子邮件:jdzkwc@agri.gov.cn或kjch@camtc.net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
                                   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抄送: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全国农机标委会农机化分技术委员会。
  附件: 农业行业标准计划项目 (点击)
  

作者/出处: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阅读次数 [14300]

下一篇   
栏目最新内容 | NEW
 江源区关于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信息的公示
栏目热门信息 | HOT
江源区关于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信息的公示 [120]
   

江源农业机械化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