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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
201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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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农机字[2010]86号
各市(州)农委、县(市、区)农机(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精神,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农机化生产作业动态情况和相关信息,科学有效指导农业机械化生产,按照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农委制定了《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现予印发,从2010年4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工作,配备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农业部和省里制定的报送统计内容进行填报,及时、准确收集、报送、发布相关信息,做到上报及时,数据准确,情况详实,有效跟踪生产作业进度,指导农机化生产,加强信息引导和宣传工作,推进我省农业机械化生产又好又快发展。 联系人:祁 悦 陈冬锐 董 博 联系电话:0431—86805313 传真:0431—86805123 地 址:长春市和平大街498号 邮编:130062 电子邮箱:cdr5313@sina.com 附 件: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
2010年秋季深松调度表总表九地区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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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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