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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止山东常林SH101-1、SH101-2、SH151型手扶拖拉机中央财政补贴的通知 |
201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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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农机字〔2010〕19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业)局、有关农机经销企业:
按照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关于停止山东常林SH101-1、SH101-2、SH151型手扶拖拉机中央财政补贴的通知》(农机产〔2010〕37号)文件精神,由于山东常林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SH101-1、SH101-2、SH151型不在国家和省级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中,以上三个型号产品今年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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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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