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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吉林省农机化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10-5-21

吉农机字[2010]194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委、农机(农业)局、财政局:

  吉林省农机化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已连续实施四年,对加快破解我省主要粮食作物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化瓶颈问题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水稻机插、水稻机收、玉米机收、保护性耕作等项技术通过项目带动,已在我省形成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机化新技术的示范推广成果,经省政府同意,省农委、省财政厅决定今年继续投入专项资金,开展以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和玉米机械收获为核心的农机化新技术示范推广工作,为实现增产百亿斤粮食奋斗目标和我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重点
  2010年度吉林省农机化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重点支持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技术、玉米收获机械化技术、玉米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三项技术的示范推广。其中,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和玉米收获机械化技术拟各支持10个项目,玉米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拟支持5个项目。原则上同一个县份不重复安排多个项目。
  二、项目申报范围
  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技术重点安排中、西部玉米主产县,玉米收获机械化技术重点支持玉米主产区,玉米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重点支持玉米主产县。项目申报单位为县级农机(农业)、财政主管部门,建设主体为农机大户或农机(农业)专业生产合作组织。
  三、项目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截止为6月21日16时,逾期不予受理。项目严格实行一次性申报,已经报送的项目,不得进行调整和变更。项目申报书和实施方案实行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双报送。纸质文件一式3份,图书式装订成册,分送省农委农机局2份,省财政厅农业处1份。
  四、申报工作要求
  详见附件《2010年度吉林省农机化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机、财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吉林省农委、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农业机械推广补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吉财农〔2007〕40号)文件精神和立项指南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联 系 人:省农委农机局 刘玉梅、郑铁志
  联系电话:0431-88906324
  电子信箱:lym9715@163.com
  联 系 人:省财政厅农财处 杨春杰
  联系电话:0431-88550794
  附  件:1、2010年度吉林省农机化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
       2、2010年吉林省农机化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四日

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阅读次数 [8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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