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选购收割机应掌握的原则 |
2005-10-11 |
|
|
|
选购一台称心如意的收割机械,并使之能长久耐用,是农民朋友十分关心的问题。在选购联合收割机时,应该掌握以下原则。 一是考虑土地规模:若地块较小,作业对象为一家一户分散种植的,应以选购中小型联合收割机为主。若土地连片,实行区域化种植的,可选用大中型联合收割机。通常35公顷左右土地规模的可选购悬挂式小麦联合收割机,70公顷左右规模的,可选用中型自走式联合收割机,100公顷以上规模的,要选用大型自走式联合收割机。 二是考虑购机用途:若是自购自用的,只需参照本地的生产条件,按作业量配备即可,若是参加跨区作业的,则要十分注重考察所选机型的适应性和可靠性,按当前我国农村的生产经营体制和生产力发展水平,一般选用中型自走式收割机较好。 三是考虑经济实力:若是收入较高,以在相对发达地区作业为主的,应以选购自走式大中型联合收割机为上选,收入较低者,则可选用悬挂式联合收割机,以后再考虑更换。 四是考虑农艺配套:所选机型要与当地种植制度相适应。如在实行间作套种的地区不宜选用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五是考虑服务质量:联合收割机是结构复杂的农业机械,一定要选用安全可靠,“三证”(生产许可证、推广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齐全的正式厂家的产品。同时,购买者要观察其“三包”服务能力,优先选用信誉较好、维修配件网点分布广、服务及时周到的厂家的产品。 |
|
|
|
下一篇
|
|
|
|
|
栏目最新内容 | NEW |
|
栏目热门信息 | HOT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