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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秋季农机化生产工作的通知 |
2004-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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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农机字[2004]35号
各市、州农委(农业局)、农机局: 秋季农机化生产即将全面展开,搞好秋季农机化生产是夺取明年农业丰收、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保证。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相继下发了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出台了“一免三补”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农民买机用机热情空前高涨,使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切实把今年的秋季农机化生产工作抓紧、抓好,各地要根据今年全省秋季农业生产的特点,结合本地实际早准备、早动手,充分利用有效的作业时间高标准、高质量的全面完成秋季农机化生产任务,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农业节本增效和农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为明年夺取农业丰收奠定良好的基础。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秋季农机化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要把秋季农机化生产做为当前工作的关键环节抓好、抓实、抓细,纳入领导的重要工作日程,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根据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秋季农机化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积极组织各级干部和技术人员,深入基层进行农机作业现场技术指导,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充分发挥农业机械的使用效能,高标准、高质量的全面完成好今年秋季农机化生产任务。 二、搞好作业指标分解,保证各项检查监督措施落实到位。各级农机(农业)管理部门要将省里下达的各项农机化作业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车组、地块。要加强质量意识,严格按照省里下发的农业机械作业质量标准进行作业质量检查和监督,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确保秋季农机化生产作业任务的完成。 三、搞好各项服务工作,确保农机物资供应工作到位。各级农机(农业)部门要根据秋季农机化生产需要,采取多种有效的经营形式,扩大和完善农机销售服务网络,把农用油料和各种农机零配件送到田间地头,确保秋季农机化生产作业顺利进行。 四、认真搞好农机化生产调度统计工作。今年的调度工作从10月15日开始到11月15日结束,每十天为一个调度日,遇节假日顺延。各地上报的数字必须准确,及时,单位统一。统计报表严格按省里统一制定的表格进行统计。作业结束后,各地务必在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材料上报省农机管理总站,年终省局将根据各地的工作情况进行评比。 调度电话:0431—7979485 联 系 人:陈冬锐 地 址:长春市和平大街498号 邮 编:130062 附 件:2004年秋季农田机械化主要作业项目完成情况调度表 二00四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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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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