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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200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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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办机[2005]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中心): 为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和管理,减少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现就今冬明春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农机安全监管,消除事故隐患 1.集中组织开展冬春农机安全生产整治活动。要针对冬春生产以及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农机安全工作的特点和本地实际,制定好整治方案,落实具体措施。 2.安排部署好冬春检验工作。要加大年检工作力度,提高检验率和农机安全技术状况,过期不参加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允许作业和上路行驶。 3.组织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深入乡村、田间、场院,对农业机械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制动、转向和操纵机构有严重隐患的拖拉机,坚决制止其上路行驶和作业,该报废的要按有关规定强制报废。 4.加大对无牌无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查处力度。要加强与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协作,认真落实公安部、农业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总体方案》,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入户率。 5.加强农机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严格农机事故报告制度,对重特大农机事故,要及时填报“事故快报”,严禁瞒报、漏报农机事故。 二、严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及驾驶证核发工作 6.严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办理牌证,严禁超范围办理拖拉机登记业务,严禁跨行政区域办理拖拉机牌证和驾驶证。省与省之间要建立协作查处机制,共同查处跨省违规办理拖拉机牌证和驾驶证行为。认真落实《关于使用全国统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证登记证书检验标志的通知》(农办机 [2005]4号)要求,严格按照农业部42、43号令及两个业务规范,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业务,并使用全国统一的拖拉机登记软件。 7.进一步搞好原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档案移交工作。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尽快将原农用运输车档案依法移交同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积极妥善解决有关监管和遗留问题。 8.抓紧建立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信息互通制度。农机监理机构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定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报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发放情况,并及时向公安交通部门了解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和违章情况,共同研究加强拖拉机管理的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9.进一步做好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加快拖拉机培训机构资格认可工作,对符合规定的培训机构及时核发《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规定培训条件的机构,不允许举办培训班。 10.清理整顿教练员队伍,搞好教练员资格认定工作。要严格按照教练员资格条件,严把考核关。 11.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教学检查和监督。要监督培训机构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大纲,使用统编教材,确保培训质量。对只收费不培训、未按教学计划和大纲组织培训、采用虚假广告招揽学员、聘用不合格人员从事培训教学工作的培训机构,要按照《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四、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12.集中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农机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借助新闻媒体、举办技术讲座、出动宣传车、印发明白纸等形式,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13.加强农机安全驾驶、操作技术的指导。要树立“五民”观念和服务意识,积极组织农机监理人员和农机技术服务人员深入乡村,帮助机手做好机具检修和技术咨询等服务工作,提高农机手安全驾驶、操作水平。 14.结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进”宣传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农机安全村”活动。要扩大示范村数量,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开展“农机安全示范乡(镇)”的试点工作。加强农村中小学生的农机、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积极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在农村学校开展“农机平安学校”的创建活动。 五、切实加强领导 15.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春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收到实效。农机监理机构具体实施,明确任务,周密安排,落实责任。 16.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资金投入,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规范管理、技术检测、宣传教育活动等所需的经费予以支持。 17.各省(区、市)农机管理部门要及时将今冬明春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情况以及工作总结报送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 农业部办公厅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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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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