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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机补贴政策实施效果明显 |
2006-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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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激励作用,调动了农民和各类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农机的积极性。预计全省新增大中型拖拉机1.8万台,同比提高38.5%;水稻联合收割机新增1300台,同比翻了一番;秸秆还田机,旋耕机等各类农具同比提高30%左右;玉米收获机械化启动步伐加快,发展势头良好。 二是发挥了财政资金的调控作用,推动了农机装备结构升级。全省新发展的大中型拖拉机中,70马力以上的大型拖拉机占85%以上,精量播种和多功能播种机械得到较快的发展,制约农机化综合水平提高的水稻作物、玉米作物生产环节机械化取得较大的突破。 三是发挥了财政资金对产业创新的引导作用,提高了农机经营的规模效益。通过优先补贴农机合作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促进了农机服务组织、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的创新。提高了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四是发挥了财政资金对消费需求的拉动作用,推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农机生产企业产销两旺。洛阳一拖大中型拖拉机销售量较去年同期提高74.6%。其他主要农机具生产企业,销售量都比去年同期提高30%以上。农机补贴既起到了补到关键、补大产业的作用,也起到了补出商机的积极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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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中国农机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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