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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吉林省减免农业税14.76亿农民人均获益100元 |
2005-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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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初中央1号文件下发后,吉林省确定为农业税免征试点省份。吉林省农民在今年到底获益多少?记者日前从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获悉,2004年免征农业税后,将使全省农民通过减税获益14.76亿元,人均获益100元,户均获益404元。 在涉农税收优惠中,除了免征农业税外,吉林省因取消农业特产税(除烟叶外),使我省农民获益2528万元;因调整营业税起征点,全省约有2.6万个农村个体工商业户享受减免营业税3300万元,每户年均获益1200多元,全省90%以上的征收营业税的农村个体工商业户享受到了政策的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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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2004年第12期《吉林农业农村经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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