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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种粮直补办法有调整 |
2005-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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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解决“黑地”问题 ■ 直补款不可抵扣任何税费
■播种后三个月内兑付给农户 ■ 补贴标准突出粮食生产县和种粮大户
据悉,2005年我国将继续对种粮农户实行直接补贴,同时进一步完善粮食直补机制,适当调整粮食直补办法,要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要让种粮农民更满意。
2004年粮食直补工作进展顺利。全国有29个省实施了粮食直补,共安排直补资金116亿元,有6亿农民直接得到了补贴的实惠,农民种粮积极性明显提高。但是去年实施粮食自补也遇到了—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一些地方计税面积之外的“黑地”享受不到补贴,搭车抵扣税费、补贴分两次兑付、个别主产县补贴标准过低等等。对这些种粮农民十分关心的问题,2005年的粮食直补政策将予以妥善解决。
2005年粮食直补的具体办法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适当凋整。一是完善粮食直补方式,妥善解决“黑地”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选择种粮农民最满意的方式,确保补贴资金直接补贴给种粮农民。粮食主产省原则上要按粮食种植面积补贴,如采取其他补贴方式,也要剔除不种粮的因素,尽可能做到与种植面积相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实际选择切实可行的补贴方式。直补的政策不搞“一刀切”,具体补贴方式仍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确定。二是调整资金兑付方式。直接将粮食直补资金兑付给种粮农民,不再允许采用抵扣农业税的方式,禁止低扣任何税费。为了降低兑付成本,各地可采取“一卡通”或“一折通”的方式向农民发放补贴资金。三是调整资金兑付时间,当年的粮食直补资金尽可能在播种后三个月内一次性兑付给种粮农户,最迟要在9月底之前基本兑付完毕,不再分两次兑付。四是完善补贴杯准。各省在制定2005年补贴标准时,要避免出现撒“胡椒面”现象,突山粮食主产县和种粮大户两个重点,妥善解决好个别粮食主产县标准过低的问题。 (孙鹏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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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2005-03-17 长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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