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关于组织申报《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通知  | 
                 
                
                  | 2008-5-13 | 
                 
                
                   | 
                 
                
                   | 
                 
                
                   | 
                 
                
                  
                      
                        | 
             吉农机字[2008]26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的通知”,为做好我省农机产品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按照《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组织材料。申报程序、基本要求、申报范围、申报材料及材料报送详见附件。   2、符合《〈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要求的农机生产企业,本着“自愿申请”的原则,务必于9月30日前向省农机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省农机局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申报的产品进行审议,根据专家审议意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形成推荐意见上报农业部。                        申报材料接收单位:吉林省农机局(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省政府办公楼3栋324室) 邮编:130051    联 系 人: 曹纯华   联系电话:0431-88906324   传  真:0431-88906324   电子邮件:cchljy@126.com
    附  件:《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
    | 
                       
                    | 
                 
                
                  
                      
                        
                        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阅读次数 [8195]                     | 
                 
                
                   | 
                 
                
                  | 
                      
                      下一篇 
                                             | 
                 
              | 
           
          | 
       
      
         | 
       
          | 
    
      
        | 栏目最新内容 | NEW | 
       
      
         | 
       
      
        | 栏目热门信息 | HOT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