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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2017年度第三次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专项督导情况的通报 |
2017-12-14 |
吉农机字[2017]32号
各补贴实施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5〕6号)、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省局近期对全省各补贴实施单位进行了2017年第三次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现就有关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2017年11月30日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结束,全省69个县(市、区)专栏建设达到100%,48个县级专栏建设比较好。
二、主要指标抽查情况
(一)专栏链接有效性。链接有效性按照要求,必须能从省级专栏上直接进入市级专栏,从省级和市级专栏上直接进入县级专栏。检查结果显示,链接有效性符合规范,全省全部能实现。
(二)省级实施指导意见。省级实施指导意见是指《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吉农机发〔2015〕3号)和《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吉农机发〔2017〕6号),各市县级专栏需要主动公开。检查结果看,各在都能全部做到公开,
(三)咨询投诉电话。投诉举报电话包括政策咨询电话、政策投诉举报电话和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有11个市级专栏公示电话与省级专栏完全一致。有67个县按要求对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了公开并且与上级单位公开的电话一致,2个县公开的号码不一致。
(四)县级实施方案。检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县级专栏没有公布县级实施方案。
(五)补贴对象公示。检查结果显示,69个县级专栏中,有60个县级专栏进行了补贴对象公示,9个县级专栏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公示。
(六)2016年度县级补贴实施公告。检查结果显示,所有县级专栏全部按要求进行了公告。
(七)2016年度县级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农户信息表。检查结果显示,所有县级专栏全部公告了2016年度县级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农户信息表。
三、有关要求
(一)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经结束,但各有关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本地信息公开的有关内容。
(二)做好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的总结工作,及时将全年度(上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及购机户信息进行公布。
(三)询投诉电话发生变化、各地要及时进行公布并上报省。
(四)各补贴实施单位要根据本地实际,按要求制度好补贴工作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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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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