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依据:《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源区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江源政办发〔2018〕86号)
2.申请指南:
①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组织。
②补贴范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全区所有镇(街)。
③补贴标准:实行定额补贴,即对同一类、同一档次补贴产品实行统一补贴标准。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测算比例不超过30%。
3.申请程序:
①购机主体为江源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②行政村信息审核。
③镇(街)、农业(农机) 部门、财政部门(信息核实)
④区农业(农机)部门领取购机补贴《告知书》签订承诺书。⑤自主购机(吉林省辖区内)
⑥如果是个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购机发票和当年购买的农机具。如果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购买补贴机具税控发票和当年购买的农机具,到农业(农机)部门进行信息录入(购机信息比对),打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⑦由区农业(农机)部门就补贴对象、补贴农机具现场核实(至少两人以上,至少由农机部门1人)。
⑧由区农业(农机)部门在江源区农机化信息网上公示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20天。
⑨区农业(农机)部门按批次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结算。
⑩区财政部门按批次,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补贴对象提供的银行账户里。
6.申请材料:由购机者自愿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购机者身份信息。个人身份证件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
②购买信息。购买补贴机具税控发票等信息。
③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名牌信息、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信息所对应的机具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信息等。
④其他信息。购机者银行卡(折)帐号、开户名等信息,以及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信息。
以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产销企业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分别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咨询电话:3721011
8.受理单位:江源区农业农村局(江源区农机管理服务中心)
9.办理时限:以年度为单位,实行全年即时办理。每年补贴办理截止时间为当年12月15日。
10.联系方式:0439-3721011
11.补贴结果:符合政策办理补贴手续。
12.监督渠道:白山市农业农村局。
13.举报电话:0439-3673381
14.地址:江源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局江源大街32号。
邮编:134700 邮箱:jyqnjzx@126.com
202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