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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暂停凯斯纽荷兰机械(哈尔滨)有限公司所有捡拾压捆机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
2015-9-18 |
农机产〔2015〕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根据群众举报,近日经初步调查发现,凯斯纽荷兰机械(哈尔滨)有限公司涉嫌捡拾压捆机铭牌不规范和在部级农机购置补贴归档过程中提供虚假归档信息等。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司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暂停凯斯纽荷兰机械(哈尔滨)有限公司所有捡拾压捆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请各省按规定程序执行。暂停期间,无论是以试用、分期付款、延期开具发票,还是其他任何形式销售的凯斯纽荷兰机械(哈尔滨)有限公司相关产品,一律不得享受补贴。凯斯纽荷兰机械(哈尔滨)有限公司应将相关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暂停事宜及时告知经销企业和购机者,并主动开展自查,如有问题应及时向有关省农机化主管部门报告。
请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代表我司约谈凯斯纽荷兰机械(哈尔滨)有限公司,核实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其他相关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对凯斯纽荷兰机械(哈尔滨)有限公司捡拾压捆机的归档情况和补贴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如有问题,严肃处理。黑龙江省农机局约谈情况和相关省调查处理情况请于10月8日前报我司。
我司将根据相关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和凯斯纽荷兰机械(哈尔滨)有限公司的自查整改情况,适时研究作出最终处理决定。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5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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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农业部农机化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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