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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进一步处理宁波北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宁波甬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部分产品农机购置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15-10-15 |
农机产〔2015〕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2015年7月23日,我司暂停了浙江奔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宁波北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宁波甬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的所有拖拉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并要求各省调查核实,企业开展自查,相关情况于8月30日前报我司。
近日,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报告,宁波北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宁波甬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能够积极主动配合调查,按要求全额退回404型拖拉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并将已销售但未结算的404型拖拉机相当于补贴额度的款项全部付给购机者。相关省农机化主管部门报告,未发现上述2家企业404型拖拉机以外的其他产品存在违规问题。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暂停浙江奔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所有拖拉机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农机产〔2015〕82号)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上述2家企业的自查整改情况和吉林、辽宁、内蒙古、宁夏、新疆等省(区)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化主管部门的工作报告及建议,决定自即日起,各省可在上述2家企业退还应退补贴资金且核实无问题的基础上,按程序和有关规定恢复其相关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但404型拖拉机补贴资格继续暂停。
宁波北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宁波甬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如再次发生违规问题将从严从重处理。
请宁波市农机化主管部门代表我司,再次明确要求宁波北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宁波甬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浙江奔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强化诚信建设,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义务。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做好上述2家企业相关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恢复的衔接工作,将其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列入县级重点核实和全省督导检查内容,防止暂停期间销售的产品违规享受补贴。同时,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产销企业补贴机具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努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5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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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农业部农机化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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